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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年终财务报销事宜的通知

栏目公告 财务资产处 2025-11-24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做好2025年度银行对帐及年终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研究所各项经费收入、支出情况,现就年终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报销业务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9日

院财政项目经费报销或特殊情况大额支付可放宽到12月26日(支票开具的日期为12月20日,10天有效期)。

微信公众号收款业务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

2025年度发生各种支出的原始票据(包括医药费单据),报销期限可延长到2026年4月底止,过期作废。

二、及时清理2025年及以前年度各种往来款项

为便于清理各种往来款项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各种借款的核销业务不受上述日期限制,请大家抓紧清理以前年度欠款。挂账超过3年的欠款,务必在年末前清理完成。财务处将按照文件要求对经催报仍不还款或报销的借款人予以公示和相应处罚。

三、梳理课题各项收入、支出,发现错账及时调整

请各课题负责人及时核对2025年课题经费的收支情况,已结题到期的课题尽快办理关闭手续。清理课题前请重点关注本课题中借款未报销、冻结资金、在途未处理业务的情况。

对已到期的课题、不合理或错账支出,及时找财务处张建军(电话:5401)办理调帐以及关闭课题手续。

调账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四、重点关注财政课题的预算执行

根据财政部要求,2025年底研究所预算执行率需达到97%。目前全所预算执行率距离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请各课题组务必抓紧最后一个月的时间,梳理财政课题预算执行情况,研究所仍将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考核激励及约束力度,请课题负责人务必予以重视。

五、及时认领来款、开具发票

请有预开发票需求的老师于12月19日前到财务借开发票。

由于年底发票需求激增,原则上优先为款项已到账的老师开具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老师请一定保证款项12月到账,否则涉及虚开专票的税务风险,如被税务机关查实可能追究个人责任。

请各位老师注意及时认领来款,核对绩效额度时未认领的收入不能算入2025年度的绩效额度。

六、请科研财务助理及时通知本部门有关人员,抓紧清理各种借款(包括以前年度的借款)、预算执行及催要发票等工作,配合财务处做好年终欠款清理及财务决算工作。

 

敬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并相互转达,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衷心感谢大家一年来对财务处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临近年终,业务量较大,请大家提前安排,有序办理,如有疑问欢迎随时沟通,财务处全体同事将竭诚为大家做好服务。


财务资产处

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