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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通知

通知公告 yjsb 2024-04-23阅读量: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有关规定,拟进行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选工作。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附件二)规定要求的人员,可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研究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根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附件二)第五章所列内容,研究生导师聘任条件和基本要求如下:

(一)、硕士生导师聘任条件和基本要求:

1.根据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申请硕士生导师必须具有副研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含项目副研级),且非人才计划申请人正在主持至少一项在研纵向项目;具有在国内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完整经历;

2.“院青促会优秀会员”、“卓越青年学者”等人才计划入选者,根据导师遴选相关程序可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

(二)、博士生导师聘任条件和基本要求:

1.根据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申请博士生导师必须具有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不含项目研究员),且至少已完整培养出一届合格的硕士生,或有在国内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完整经历;

2.从事应用研究的,应有协助本人指导学生的学术梯队;

3.非人才计划申请人正在主持至少一项在研纵向项目,且近五年至少承担二项纵向项目;

4.“杰出青年基金”、“WR 领军”、“CJ学者”、“国家 HJ计划”、“优秀青年基金”、“海外优秀青年基金”“WR青拔”、“BR计划”等人才计划入选者,根据导师遴选相关程序可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

5.199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招生学科专业调整要求:

在研究所已具有的招生学科专业范围内,对于申请同一个一级学科下第二学科(二级学科)指导研究生资格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对于申请理学和工学不同一级学科下第二学科(二级学科)指导研究生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支持;在一级学科(理学和工学)的基础上,申请交叉学科作为第二学科指导研究生资格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招生学科专业及代码

1、学术型招生学科专业及代码:

070205  凝聚态物理(硕士、博士)

080300  光学工程(硕士、博士)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硕士、博士)

0805Z2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硕士、博士)

080901  物理电子学(硕士、博士)

080902  电路与系统(硕士、博士)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硕士、博士)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硕士、博士)

2、专业学位(工程)招生领域及代码:

085400  电子信息(硕士)

085600  材料与化工(硕士、博士)

三、《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填写说明

1、“导师类别”填写“硕导”或“博导”;

2、“学科专业”填写我所10个招生学科专业(领域)之一(注:申请博导资格者所填学科专业应与本人硕士招生学科专业一致);

3、“研究所(院系)”填写“半导体研究所”;

4、申请表中“所在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应由申请人所在实验室(中心)填写,并由实验室(中心)主任签字。

四、《主要承担任务和代表性学术成果简表》填写说明

代表性科研项目及代表性成果均指近五年承担的代表性科研项目及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即2019年1月1日至今。

五、时间安排

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附件二)规定要求的人员,如拟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请于2024年5月7日(周二)17:00前将《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三)、《主要承担任务和代表性学术成果简表》(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各一份(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项目书相关页、代表性成果首页、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封面等)交至人事教育处(一号楼739房间 薛斌 82304321),附件三和附件四电子版发送至:xuebin@semi.ac.cn电子版无需签字,烦请将命名格式设置为:导师资格申请+姓名

                                         

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doc

附件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 半发人教字〔2023〕16号.pdf

附件三:《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四:《主要承担任务和代表性学术成果简表》.docx


人事教育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