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导师制是国科大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特色之一,是实现学术传承和个性化培养的重要举措。为保质保量地做好学业导师工作,现开展国科大材料学院本科学业导师名单维护更新工作,请各位老师予以支持。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科大材料学院本科学业导师数据更新:
请各位材料学院本科学业导师在2023年材料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名单(附件1)的基础上对个人数据予以更新(包括学业导师的职称、电子邮箱、研究方向、个人简介链接等信息),具体数据要求如下:
1、请相关老师核实个人数据并标注“是否为岗位教师”。如果数据(比如职称、邮箱、个人简介链接等)有变化,请在附件1相应栏目中予以修改,将调整数据标黄,并在信息变更栏标注“信息变更”。如原有数据有漏缺,请予以补充。
2、明确导师专业技术职称和学术头衔,并将所涉及的以下学术头衔“千人”、“万人”、“百人”、“百千万人才”、“长江学者”、“青千/青年千人”或“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替换成代号的形式(学术头衔代号详见附件1)。
3、如果学业导师信息无需变更,请在附件1信息变更栏标注“信息不变”。
4、如果学业导师无法继续履行指导本科生职责,请本人或所属课题组长在附件1中注明并反馈。
二、申请新增国科大材料学院本科学业导师:
申请人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任职资格,一般以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教授)、“百人计划”入选者、“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为主,可以有少量水平高的研究员(如担任研究员年限较长,较早就提为研究员的学者等)。申请的导师年龄要求:截至招生年度的9月1日,导师年龄不能超过58周岁(在职院士除外)。
三、信息反馈:
请附件1中的老师以及申请新增的老师于2024年4月22日(周一)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反馈至:yjsb@semi.ac.cn。烦请将邮件及附件命名格式设置为“材料学院本科学业导师+姓名”。感谢各位老师的支持!
联系人:薛斌
电话:82304321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校发本科字〔2015〕108 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