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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博士后钟某作退站处理的公示

研究生教育  2026-04-24阅读量:

        (身份证号:430XXXXXXXXXXX1641),女,汉族,于20231031日进入我所材料科学与工程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钟在站期间存在以下事实:

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

2.已累计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导师组织的出站答辩会。

3.工作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符合退站情形,对钟作退站处理,有关户口和档案,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限自2026424日至202643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形式(一般要求署名)向所人事教育处反映。

联系人:和美彤

联系电话:82305345

特此公示。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人事教育处

2026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