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身份证号:430XXXXXXXXXXX1641),女,汉族,于2023年10月31日进入我所材料科学与工程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钟某在站期间存在以下事实:
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且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
2.已累计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导师组织的出站答辩会。
3.工作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符合退站情形,现对钟某作退站处理,有关户口和档案,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限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般要求署名)向所人事教育处反映。
联系人:和美彤
联系电话:82305345
特此公示。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人事教育处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