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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人才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人才工作  2026-05-09阅读量:

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推荐人才项目评审专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平台)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从事本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

3.一般应有(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4.科研院所专家一般应担任单位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或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或相当层次)。高校专家一般应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近5年获省部级/全国性学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

5.2023年1月1日以后任职的专家,以及近三年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专家优先推荐。

6.具备完成评审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工作条件。

7.无违纪违法行为,参与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8.符合相关重点领域方向(附件1)。


二、工作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入库意愿的专家,在5月12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反馈至邮箱qwu@semi.ac.cn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吴穹

联系电话:82304192

电子邮件:qwu@semi.ac.cn

                        人事教育处

                        2026年5月9日

附件1_重点领域方向.pdf

附件2 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