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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导专项资金使用自查工作的提醒通知

财务资产 财务资产处 2026-08-10阅读量:

所属各课题组:

审计署近期将对所有先导专项开展全面审查,为有效降低经费审减风险,现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承担(牵头/参与)先导专项的全口径财务收支。

二、自查主要内容

       一是资金碎片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部署碎片化,随意拆分课题或核算账号等。

    二是分摊比例不合理或依据不充分。包括但不限于燃动、电费等分摊比例过高、分摊标准不清、依据不足等。

    三是预支预提劳务费等。包括但不限于预支预提学生劳务费、科研人员绩效工资等。

    四是测试费管理不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上传测试加工报告、机时使用合理性、测试费重复列支或涉嫌“突击花钱”等。

    五是超范围列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超科研项目范围列支支出,超先导专项范围列支其他项目支出,超专项实施期列支项目支出,超直接费列支范围列支间接支出等。

    六是超标准列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超标准列支专家咨询费、奖励经费、会议费等。

    七是超预算列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超预算列支设备费、院外单位超预算提取间接费、超预算计提奖励经费和间接费等。

    八是关联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业务程序不规范,重点关注向关联企业外协、转拨经费等。

    九是预算执行缓慢问题。

    十是其他违规问题。上述未涵盖但存在违规风险的各类情形。

 

三、自查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先导专项任务的课题组须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专人逐项对照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也请各先导专项办协助课题组开展自查,动态跟踪整改进度。

   (二)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课题组必须立即落实整改,违规资金立即调出专项。请于8月20日之前将调账单据交至财务处张建军老师处。

 

财务资产处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