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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药费报销通知

综合办通知 医务室 2022-12-27阅读量:

2022年度药费报销即将开始,药费超过500元的职工,请按通知报销药费单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职工药费报销时间:

2023年1月4日~ 1月6日9:00~15:00。

二、职工药费报销地点:学术会议中心。

三、办理异地、急诊就医未持卡结算的职工,需提供发票、处方、检查明细,请于1月10日前提交。

四、离休干部药费报销截止时间:按照所财务通知。

五、学生药费报销截止时间:按照所财务通知。

职工药费报销后,打入本人工资卡中,“太平洋保险”即为报销后的药费。

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并按时间先后顺序将药费发票、处方、检查明细单(发票上无检查明细的需要将明细单附后)整理好。请大家务必于2023年1月6日前报销完毕,逾期不再办理。有疑问请咨询医务室,电话:4756、4758。

感谢大家一年来对医务室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医 务 室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