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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26-2027年度第二批中国科学院国际访问学生的通知

国际合作  2026-08-25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在新形势下持续推动我院与全球优秀青年科研人才的交流合作,着眼长远构建国际科研创新网络,现面向各部门征集20262027年度第二批国际访问学生项目,相关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项目面向全球顶尖大学和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优秀外籍在读研究生,资助其在我院下属研究所或大学开展1-6个月的中短期学术访问和合作研究活动。本批次拟择优资助100人。

此前已获本项目资助的国际访问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资助标准

每名国际访问学生每月资助人民币1万元(税前),用于其在华期间的住宿费、国内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费用,同时提供人民币1万元作为国际访问学生的国际交通补贴。经费不足部分由项目依托单位自筹。

资助专款专用,不能用于:项目依托单位计提的管理费;购置设备、材料费用;国际保险费、办理来华签证的费用以及举办活动的开支。国际交通补贴部分如有剩余,可调剂为学生在华期间的住宿费、国内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费用

三、组织管理

项目依托单位为我院院属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推荐、执行监督和人事管理等,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项目目标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依托单位的在职科研或工程技术人员,须为国际访问学生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学习和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以及主要图书馆的使用权限,并为其在华顺利开展学习和生活提供协助;还需负责向国际访问学生提供邀请函、签证信息及其他需知信息;在访问结束30天内通过ARP系统向国际合作局提交总结报告。每名项目负责人同批次立项资助的国际访问学生数不超过2人。

受资助的国际访问学生在华交流访问期间,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和中国科学院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任的研究行为规范;

2.科技伦理规范,涉及人类、动物以及动物护理的研究规定(如适用);

3.其他所有对科研活动有约束作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科学院管理规定。

国际访问学生项目支持的来访须为单次来华访问,不得拆分为两次或多次进行。来访时间为16个月(以月为递进单位),原则上需在2027630日之前执行完毕。

四、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需于2026101517:00前将业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的申请材料通过ARP系统/国际合作/国际访问学生模块提交至国际合作局,国际合作局将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11月反馈立项资助结果。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国际访问学生中英文申请表(中文申请表在ARP系统填写并自动生成,英文申请表从ARP系统国际访问学生模块下载并由国际访问学生本人填写,相关签名处需为亲笔签名或清晰的电子签名);(2)访问学生近期免冠证件照;(3)访问学生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4)合作研究计划(英文);(5)访问学生个人简历(英文);(6学生在读证明(英文);7)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8)国外导师推荐信1封(含硕士生/博士生导师或现工作单位研究组PI)。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提前联系综合办公室 窦新月4982。

综合办公室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