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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规章制度  2026-09-10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不断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及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制度,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研究所对现行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经征集学位评定委员会与各课题组意见后,研究修订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6910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及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制度,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稿),半导体研究所对全体研究生学位申请人开展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

第二章 匿名评审方式

第二条 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工作由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

第三条 每篇学位论文应有不少于一个匿名评阅结果,评阅专家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的“SEP教育业务接入平台”的“学位论文评阅系统”(以下简称:SEP学位论文评阅系统)专家库中选定。

第四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为具有高级(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者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为具有正高级(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第五条 除涉密及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外,学位论文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匿名评审。人事教育处使用SEP学位论文评阅系统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评阅工作。

第六条 涉密及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应将纸质版学位论文(一式三份)送交人事教育处,由人事教育处线下将学位论文送交评阅专家评阅。

第七条 确有需要时,学位申请人可提交经导师签字的《盲审专家回避申请表》,表中可填写不超过3位需要回避的专家信息,人事教育处审核通过后,在送审过程中将对表中所列专家予以回避。

第三章 评阅结果及处理方式

第八条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意见包括“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评阅”及“不同意答辩”四类,其中:

“同意答辩”表明该申请人可进入答辩环节;

(二)“修改后答辩”表明该申请人需按照专家评阅意见修改论文,提交经导师审核的“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三)“修改后评阅”表明该申请人需按照专家评阅意见对论文做重大修改,提交经导师审核的“修改后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送原专家复审。如原专家拒评,则需增聘一位匿名评阅专家。直至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后,提交经导师审核的“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四)“不同意答辩”表明该论文尚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申请人需按照专家评阅意见对论文做重大修改,由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线下讨论决定是否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两位聘评阅人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后,提交经导师审核的“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若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线下讨论决定不予增聘评阅人,或若累计有两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不予进入答辩环节。

第四章 争议处理

第九条 如学位申请人对评阅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评阅结果的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术复核,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处理复核事宜。

(一)学位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异议或争议处理申请;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根据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组织不少于3人的“仲裁小组”(其中至少1名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进行评议裁定,做出异议或争议是否成立的决议,形成书面意见,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三)若异议或争议不成立,则维持原评阅结果。

(四)若异议或争议成立,该评阅结果不计入该申请人的论文评阅结果,并增聘两名评阅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阅。若累计有两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按照“不同意答辩”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为保证评阅专家有充足的时间审阅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应合理规划学位申请时间,预留出相应的评审周期。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论文匿名评审,不得对论文送审提出其他要求,也不得打听有关送审的情况。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论文匿名送审信息。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稿)。

第六章  附则

第十 本方案由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半发研字〔2018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学位论文评议结果争议仲裁申请书.docx

附件2. 学位论文评议结果争议仲裁小组决定书.docx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半发人教字〔2026〕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