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
“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做好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即墨区决定实施“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即选计划”),拟赴高校招聘100名干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留学归国研究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详见附件1)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理学、工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类别专业。
(六)青岛即墨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即墨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应聘人员请根据《2019年“即选计划”招聘岗位表》(附件2)选择应聘岗位(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2019年“即选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于11月16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到北京、天津、哈尔滨参加初试的,报名邮箱为jimorencai1@163.com;到上海、南京、合肥参加初试的,报名邮箱为jimorencai2@163.com;到西安、成都、重庆参加初试的,报名邮箱为jimorencai3@163.com;到广州、武汉、长沙参加初试的,报名邮箱为jimorencai4@163.com;到青岛市参加初试的,报名邮箱为jimorencai5@163.com),邮件名称严格按“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类别”命名,如“张某+北京大学+理学类”。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按报名人数和该岗位专业人才的急需紧缺程度合理确定,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量将在即墨人社网站公布。11月中下旬集中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和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初试通知书,组织现场初试。初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等要素。通过初试人员进入复试范围,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考生在大学和研究生期间为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各类奖学金获得者等进行量化积分,满分为1分(见附件4)。综合评价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五、复试
校园招聘行程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复试。进入复试范围的人员集中在即墨区进行考核,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复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综合评价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即为考生总成绩。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综合评价成绩高者优先。若考试总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都相同,比较综合评价量化积分表单项得分,政治面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次比较,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事业单位按规定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经考察、体检、公示后组织递补。
2.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安排到区直单位及相关功能区。
3.聘用后,列全额事业编制,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八、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期间,相关招聘政策信息均在即墨人社网(http://www.jimo.gov.cn/n28356032/)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553376;
监督电话:0532-88551091。
附件:1.国内高校名单
2.2019年“即选计划”招聘岗位表
3.2019年“即选计划”报名登记表
4.综合评价量化积分表
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组织部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年11月9日
附件1
国内高校名单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1. A类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
2. B类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附件2
2019年“即选计划”招聘岗位表
工作岗位 | 岗位代码 | 学校要求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专业 大类 | 复试 方式 | 招聘信息 公布网站 | 备注 |
即墨区区直部门、功能区 | 01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海外高校 | 全日制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理学、工学 | 结构化 面试 |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02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海外高校 | 全日制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文学、法学 | 结构化 面试 |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03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海外高校 | 全日制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经济学、管理学 | 结构化 面试 |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04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海外高校 | 全日制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历史学、农学、哲学 | 结构化 面试 |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附件3
2019年“即选计划”报名登记表 |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时间 |
| 贴照片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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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 选择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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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 毕业院校 |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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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初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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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主要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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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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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 | |||||||
资格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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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综合评价量化积分表 | ||||
序号 | 量化积分项目 | 分值 | 得分 | |
1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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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干部 (以最高荣誉计分, 此项满分为0.3分) | 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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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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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级学生会部长、班级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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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荣誉称号 (以最高荣誉计分, 此项满分为0.3分) | 省级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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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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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奖学金 (此项满分为0.2分) | 国家级奖学金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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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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