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chdj 发布于: 2018-09-18

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现将2018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定向生(在职)根据研究所与学生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注:半导体所的定向生不交学费)。

二、缴费名单报送:

为提高交费名单准确性,今年试行通过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的奖助系统完成收费名单维护、缓交申请和审核、学生贷款信息提交。通过奖助系统申请缓缴学费和提交助学贷款有关信息的,不再需要纸质申请材料寄送国科大。已经将纸质版材料寄送国科大的,可以不再系统操作。

请各研究所、院系于9月21日前登陆奖助系统的缴费管理,维护缴费名单,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研究所角色:

可维护确认学生缴费、缓缴名单,查看学生贷款信息。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奖助系统”。点击“上报缴费名单”,“确认无误,提交”,名单提交至学生处。

(二)学生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学生无需操作。(注:请半导体所今年申请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的同学务必于20日前在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上填写信息并确认提交。研究生部电话:4014

三、交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18年9月20日,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国科大学生处即可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工作,学生在系统中提交了信息,可不须将纸质材料上交。

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还需要持纸质版材料到财务和学生处盖章。


学生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