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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方式的通知

运行保障 医务室 2026-03-02阅读量:

切实解决当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申请理赔环节存在的实际问题,经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并表决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电子数据报销的理赔方式

一、职工本人需要注意事项

大家就医时务必持医保卡或者手机电子医保码(电子医保码:微信—医保电子凭证—刷医保码),这样才能启动医保结算流程。

常规纸质电子发票不再现场提交,大家可以自行打印以备后期核对报销金额。特殊情况:如有急诊或异地急诊就医未用医保卡结算,需要将纸质发票提交到医务室。

二、报销方式与时间

由所医务室每季度(分别为4月、7月、10月、次年1月),从海淀区医保中心调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审核结算信息,实时推送至商保公司。商保公司依据该信息完成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核算后,直接将理赔款项汇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三、报销比例

门诊:(每自然年五百元免赔)自付一总额的90%;

住院:(每自然年)自付一总额的100%。

请大家及时关注报销信息,有疑问咨询医务室(4756、4758)。


医务室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