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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培养工作 yjsb 2023-10-09阅读量:

根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半发人教字〔2023〕7号文件精神,具体安排如下:

1.中期考核人员范围:

(1)硕士生:2021级硕士研究生,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生不能进行硕转博。

(2)博士生:2020级直博生(入学后第四学年);硕士入学后第四学年的硕博连读生(已在转博前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博连读生须进行博士阶段的中期考核);2021级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年)。

2.由各学科组组织考核小组对本学科组的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要求和方式参见《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半发人教字〔2023〕7号文件(附件1)。为保证考核全程的公正性,考核现场需进行录像或录音,以备后期核查。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将对考核现场进行抽查,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考核结束后由学科组根据学生考核情况给出考核结果(参见附件2),考核小组成员在相应的表格中填写意见并签字。

4.请学科组于2023年10月31日前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并报至人事教育处。

5.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学生在2023年11月30日前在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SEP系统)中上传考核小组专家签字页电子版,并在SEP系统培养管理部分完成中期考核相关信息的维护及操作,最终由此业务平台中的成绩作为研究生必修环节的成绩。SEP系统操作说明参考附件3和附件4。

6.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学位[2020]19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研究所制订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1),其中明确指出: 未及时进行中期考核报告或者未通过中期考核报告的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4个月以后组织中期考核,未通过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根据学生类别采取如下措施:

(1)硕士生、普通招考博士生:按退学处理。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重新选择所在课题组外的其他导师进行指导或按退学处理。重新选择导师的学生,须在10个月后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组织中期考核,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

7.所有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须在毕业前半年通过中期考核,未能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毕业答辩。即目前为止未做中期考核的2024年夏季毕业生必须于本学期通过中期考核,方可参加毕业答辩。

如有问题,请与人事教育处联系(陈老师,薛老师,1号楼739房间,82304014)。


附件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pdf

附件2. 学科组研究生中期报告考核结果.xlsx

附件3. 《教育业务管理平台使用指南》.ppt

附件4.《导师、考核秘书的系统操作指南》.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