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科学院国科大优秀学生评选条例》,《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对我所开展优秀研究生评选具体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一)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 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三) 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四) 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比例不超过研究所在学研究生人数的15%。
2、“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一) 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二)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三)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优秀学生干部”主要从所研究生学生会、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及研究生其他团体干部中评选产生,比例不超过研究所在学研究生人数的2%。
3、“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一) 从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2023-2024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亦可以参与评选;
(二) 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事迹突出,得到公认好评;
(三)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三好学生标兵”比例不超过在学研究生人数的1%。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一) “优秀毕业生”应为2023-2024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二) 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三) 预计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
(四) 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的优先。
“优秀毕业生”在当年毕业生范围内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二、组织实施
1、 研究所将成立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研究所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
2、研究所每年春季组织优秀学生的评选。
(1) “三好学生”的评选由各个实验室对研究生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实验室学生总数的15%。各实验室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数量详见《附件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分配表》。
(2)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各班和所研究生学生会人数指标分配详见《附件5:优秀学生干部评优人数指标分配表》。各班候选人为班委会成员或班党支部成员,推荐人选由各班组织无记名投票形式选出;所研究生学生会候选人为所研究生学生会成员,推荐人选由所研究生会组织无记名投票形式选出。
(3) “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由各实验室推荐。推荐人数为: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实验室推荐2名,100人以上的实验室推荐1-2名,不足100人的实验室推荐0-1人,详见《附件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分配表》。
如果各实验室推荐的候选人总数多于国科大规定我所的指标限额,评选方案如下:
人事教育处将组织候选人答辩,以答辩现场学生听众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推荐名单,人事教育处现场监督。
根据我所各年级学生的分布,三好学生标兵的推荐名额初步划定为:硕士二年级:1人;博士一年级(含硕士三年级):2人; 博士二年级:3人; 博士三年级:2人。
(4)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由各实验室从当年的毕业生中推荐,应与考核和答辩情况相结合。推荐人数为: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实验室推荐2名,100人以上的实验室推荐1-2名,不足100人的实验室推荐0-1人,详见《附件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分配表》。
如果各实验室推荐的候选人总数多于国科大规定我所的指标限额,评选方案如下:
人事教育处将组织候选人答辩,全体毕业生无记名投票,根据获得票数从高到底确定推荐名单。
研究所对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的分配名额初步划定为:硕士毕业生:1-2人;博士毕业生:6-7人。
以上各类优秀研究生由研究所的评审小组进行最后审定,并报国科大批准。
3、获得国科大批准的优秀研究生,将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4、为体现“公开公正、民主推选”的原则,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在研究所公示5天。
对公示通过的人选,填报“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表格,并报国科大备案、审批。
5、请各实验室填写《附件6: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名单》,并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前将评选结果电子版发送至人事教育处邮箱:yjsb@semi.ac.cn,邮件命名为:评优推荐名单+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签字的纸质版送至人事教育处739室陈东军老师处,联系电话:82304014。
6、各实验室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请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2),“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候选人需提供本人在学期间获得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电子版;各实验室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请按要求填写提交《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候选人需提供本人在学期间获得的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电子版。请各实验室将上述所有推荐材料于2024年4月22 日(星期一)前电子版发送至人事教育处邮箱yjsb@semi.ac.cn,邮件命名为:2024评优+“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毕业生”+姓名+学号。纸质版材料(《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学生本人签字后送至人事教育处739室陈东军老师处,联系电话:82304014。
注意事项:
1.各单位优秀学生的评选人数限额,由国科大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比例核定后下达,测算基数为2023年10月30日学籍管理系统在学学生人数,其中优秀毕业生的测算基数为2023年毕业生人数。
2.核定各单位各类优秀学生评选名额时,仍将集中教学人数作为评选基数计算。如测算名额出现非整数时,只取整数部分。
3.2024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获评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优秀毕业生”应为2023-2024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在校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校级及以上)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4. 正在参加2023-2024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各研究所名额。集中教学学生不评选“三好学生标兵”。
5.评优期间出国、出差、或不在研究所的学生,在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这些学生能够参与评选工作。
6.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7.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8.申报“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时所使用的曾获奖项,需为国科大连续在读期间获得,中途毕业重新入学的学生,最终学历在学期间所获奖项方可作为申报条件。
人事教育处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附件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6: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