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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yjsb 2024-03-07阅读量: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在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统一部署下,国科大启动2023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23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每生每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三、资助方式

对获得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北京市分三年将补偿款发放至学校,由学校转发给学生本人,每年发放补偿金占总补偿金的比例分别为33%、33%、34%。获得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需在到岗后的第二、三年每年各完成一次在职在岗审查工作,审查通过后方能继续获得资助。

四、申请说明

北京市边远山区的区域范围、基层单位等要求,详见《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附件1)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日期

半导体所毕业生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申请以收到纸版材料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材料

1.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2份,纸质版;

2. 就业协议复印件2份,纸质版;

3. 往届毕业生需提交《补报说明(注明毕业时间、基层就业时间、实际工作地点、岗位性质、毕业年未按时申报原因、有无申报其他学费补偿等情况,手写签字)2份,纸质版;

4.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1份,电子版。

申报学生将上述1~4项材料提交至人事教育处,人事教育处审查、汇总后按国科大要求签字、盖章并将所有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国科大学生处。

电子版请发送至yjsb@semi.ac.cn邮箱,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2304014


纸版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甲35号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人事教育处,陈老师,010-82304014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重视并有效宣传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知晓政策,按时完成申报;

2.申请毕业生填报要认真负责,请各单位予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规范;

3.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

 

附件:

1.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2.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附件1: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doc

附件2: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附件3: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