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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yjsb 2024-09-04阅读量: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在职定向生根据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需在奖助系统提交缓缴申请。

二、学费收费名单核对

为提高学费收费名单的准确性,我校通过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的奖助系统完成收费名单维护、缓交申请和审核、学生贷款信息提交工作。

学生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需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或不需缴费的学生无需操作。

三、交费方式

我校将在2024年9月20日开始,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非批量扣款时段(9月25-30日),学生可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校园支付”模块进行主动支付。

申请缓缴和贷款的学生,可以不在奖助系统中备案的银行卡中存有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待缓缴期满后应及时缴费。贷款学生如果银行卡被扣缴了学费,学校将在贷款到账后给予退款。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在9月20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需上交纸质材料。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信息审查、回执录入等工作。

已办理其他银行(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需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贷款信息。如有回执材料需要国科大学生处盖章,请执纸质材料到学生处办公室(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办公室;怀柔校区:礼堂210办公室),或将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jz@ucas.ac.cn)。

五、相关咨询电话

半导体所人教处:段老师 010-8230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