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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yjsb 2025-02-27阅读量: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研究所、院系和本科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

各类补贴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查看附件3,请申请人根据申报的补贴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借记卡账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初审

研究所、院系和本科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申报资格及相关材料的初审工作。

(三)公示

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的名单将在我校就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电子版材料

除《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为Word格式外,其余材料均为.jpg格式,200K以内。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命名:培养单位/院系名称+补助类型+姓名。

请我所2025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仔细阅读通知,务必在2月28日17:00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要求准备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duanchunguang@semi.ac.cn)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人事教育处(1-739室)。

   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82304151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2 承诺书.doc

附件3 各类补贴类别所需申请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