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对我所开展优秀研究生评选具体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比例不超过研究所在学研究生人数的15%。
2、“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优秀学生干部”主要从所研究生学生会、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及研究生其他团体干部中评选产生,比例不超过研究所在学研究生人数的2%。
3、“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从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2024-2025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亦可以参与评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三好学生标兵”比例不超过在学研究生人数的1%。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
(1)“优秀毕业生”应为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2025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优秀毕业生”评选。2024-2025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3)预计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
(4)在校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校级及以上)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优秀毕业生”在当年毕业生范围内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二、组织实施
1、研究所将成立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研究所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
2、研究所每年春季组织优秀学生的评选。
(1)“三好学生”的评选由各个实验室对研究生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实验室学生总数的15%。各实验室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数量详见《附件5: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分配表》。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各班和所研究生学生会人数指标分配详见《附件6:优秀学生干部评优人数指标分配表》。各班候选人为班委会成员或班党支部成员,推荐人选由各班组织无记名投票形式选出;所研究生学生会候选人为所研究生学生会成员,推荐人选由所研究生会组织无记名投票形式选出。
(3)“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由各实验室推荐。推荐人数为: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实验室推荐2名,100人以上的实验室推荐1-2名,不足100人的实验室推荐0-1人,详见《附件5: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分配表》。
如果各实验室推荐的候选人总数多于国科大规定我所的指标限额,评选方案如下:
人事教育处将组织候选人答辩,以答辩现场学生听众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推荐名单,人事教育处现场监督。
根据我所各年级学生的分布,三好学生标兵的推荐名额初步划定为:硕士二年级:1人;博士一年级(含硕士三年级):2人;博士二年级:2人;博士三年级:3人。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由各实验室从当年的毕业生中推荐,应与考核和答辩情况相结合。推荐人数为: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实验室推荐2名,100人以上的实验室推荐1-2名,不足100人的实验室推荐0-1人,详见《附件5: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分配表》。
如果各实验室推荐的候选人总数多于国科大规定我所的指标限额,评选方案如下:
人事教育处将组织候选人答辩,全体毕业生无记名投票,根据获得票数从高到底确定推荐名单。
研究所对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的分配名额初步划定为:硕士毕业生:1-2人;博士毕业生:6-8人。
以上各类优秀研究生由研究所的评审小组进行最后审定,并报国科大批准。
3、获得国科大批准的优秀研究生,将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4、为体现“公开公正、民主推选”的原则,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在研究所公示5天。对公示通过的人选,填报“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表格,并报国科大备案、审批。
5、请各实验室填写《附件7: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名单》,并于 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前将评选结果电子版发送至人事教育处邮箱:yjsb@semi.ac.cn,邮件命名为:优秀学生评优推荐名单+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签字的纸质版交给人事教育处739室卢娇,联系电话:82304014。
6、各实验室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 ,请填写《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候选人需提供本人在学期间获得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电子版 ;各实验室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请按要求(参照附件4)填写提交《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候选人需提供本人在学期间获得的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电子版。请各实验室将上述所有推荐材料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前电子版发送至人事教育处邮箱 yjsb@semi.ac.cn,邮件命名为:2025评优+“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毕业生”+姓名+学号。纸质版材料《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学生本人签字后交给人事教育处739室卢娇,联系电话:82304014。
注意事项 :
1.各单位优秀学生的评选人数限额,由国科大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比例核定后下达,测算基数为2024年10月30日学籍管理系统在学学生人数,其中优秀毕业生的测算基数为2024年毕业生人数。
2.核定各单位各类优秀学生评选名额时,仍将集中教学人数作为评选基数计算。如测算名额出现非整数时,只取整数部分。
3.2025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获评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优秀毕业生”应为2024-2025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在校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校级及以上)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4.正在参加2024-2025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各研究所名额。集中教学学生不评选“三好学生标兵”。
5.评优期间出国、出差、或不在研究所的学生,在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这些学生能够参与评选工作。
6.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7.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8.如曾获得过优秀学生的再次申请参评,其获奖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附件4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填写说明及样表.docx
附件5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人数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7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优候选人名单.xlsx
联系人:卢娇,电话:82304014。
人事教育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