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党委的部署,半导体所将举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科研主题活动周,本次活动由所研究生会协办。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等方面做出部署。此次发布的意见,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作为科研人员,我们在论文发表过程中要遵守恪守署名规范、珍惜学术荣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将科研诚信贯穿于学术生涯始终。《 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中提到了与科研工作者密切相关的几点提醒,
1.论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夹带署名。应遵循学术惯例和期刊要求,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反对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
2.论文署名排序不当。按照学术发表惯例或期刊要求,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由论文作者共同确定署名顺序。反对在同行评议后、论文发表前,任意修改署名顺序。部分学科领域不采取以贡献度确定署名排序的,从其规定。
3.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应依据作者的实质性贡献进行署名,避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在同行中产生歧义。
4.冒用作者署名。在学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姓名作为署名作者。论文发表前应让每一位作者知情同意,每一位作者应对论文发表具有知情权,并认可论文的基本学术观点。
5.未利用标注等手段,声明应该公开的相关利益冲突问题。应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标准,提供利益冲突的公开声明。如资金资助来源和研究内容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等。
6.未充分使用志(致)谢方式表现其他参与科研工作人员的贡献,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和科研道德纠纷。
7.未正确署名所属机构。作者机构的署名应为论文工作主要完成机构的名称,反对因作者所属机构变化,而不恰当地使用变更后的机构名称。
8.作者不使用其所属单位的联系方式作为自己的联系方式。不建议使用公众邮箱等社会通讯方式作为作者的联系方式。
9.未引用重要文献。作者应全面系统了解本科研工作的前人工作基础和直接相关的重要文献,并确信对本领域代表性文献没有遗漏。
10.在论文发表后,如果发现文章的缺陷或相关研究过程中有违背科研规范的行为,作者应主动声明更正或要求撤回稿件。
爱因斯坦说过:“大多数人说是才智造就了伟大的科学家,他们错了,是人格。”作为一个科研工作者,爱因斯坦特别强调人格的重要性,为人的重要性。我们中国也有一句话,是《左传》里面的:“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 立德、立言、立功,我们古人把这三个事放得很明确,首先立德是做人,立功是做事,立言是做学问,首先是做人。作为一个科研工作者来讲,做人比做学问更重要。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科研诚信主题活动周将在本月22-26日举行,届时我们将在宣传栏张贴主题活动周宣传海报、播放宣传教育影片、举行签名活动等,希望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一起做诚信科研工作者。
所党委 研究生会
201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