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研究所对《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3年6月30日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可按照半发研字〔2016〕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2年5月27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
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研究生攻读学位的具体情况,对研究生学位课程、学分及学术成果规定做如下修订:
一、课程、学分与必修环节
我所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修满规定的学分是取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规定的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应取得的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社会实践部分。学分及必修环节的具体要求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为准。
二、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的学术成果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的学术成果要求
研究所硕士生需要有以其本人(除导师外)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或国外其研究领域所属的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经历,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其学位论文内容相符,鼓励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其他学术成果(一般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具体要求如下:
1.在学硕士研究生须在相关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含接收)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或者发表(含接收)至少两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授理一项及以上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相当于一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2.硕士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中,应至少含有一篇研究型论文。
3.无论以何种形式体现的研究成果,必须是申请者在学期间与学位论文内容相符的研究成果。
4.相关学科高水平期刊和核心期刊由研究所学位委员会进行认定。
博士研究生需要有以其本人(除导师外)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或国外其研究领域所属的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有创新成果的学术论文的经历,鼓励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符的其他学术成果(一般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具体要求如下:
1.在学理学博士研究生须在相关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含接收)至少两篇学术论文,发表(含接收)两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相当于一篇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
2.在学工学博士研究生须在相关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含接收)至少两篇学术论文,发表(含接收)两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相当于一篇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授理一项及以上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相当于一篇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
3.博士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中,应至少含有一篇研究型论文。
4.无论以何种形式体现的研究成果,必须是申请者在学期间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
5.相关学科高水平期刊和核心期刊由研究所学位委员会进行认定。
三、研究生的论文必须写作规范、内容真实
研究生导师应对其学生在学期间发表与论文工作相关的文章和专利质量负责。论文审查一旦发现造假,立即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学位委员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半发研字〔2016〕2号文件将于2023年7月1日废止。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的相关规定 半发研字》〔202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