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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所长奖学金章程》的通知

规章制度 研究生部 2021-03-05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激励思想健康、品德优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在学研究生,研究所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所长奖学金章程》,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1年3月5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所长奖学金章程

为激励思想健康、品德优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在学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特设立所长奖学金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第一条参评对象

由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导师指导的、已入所从事科研工作且未受到任何处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评选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团结同学、遵守科研道德。

(二)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研究,积极投身于科学研究事业。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位课程成绩优良。

(四)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五)取得了优异的科研成绩,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技术突破以及专利和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成果。

(六)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与择优评选,自动取得下一年度“所长奖学金”荣誉称号,但不再享受物质奖励。

(七)三年制硕士生/博士生在所期间获得所长奖奖励次数不能超过1次,五年制硕博生/直博生在所期间获得本奖励次数不能超过2次。

(八)已获所长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再次用于申请本奖励。

第三条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一)择优评选的所长奖学金名额占在学研究生人数的5%,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计。

(二)奖学金每人3000元(已获国家奖学金者不再享受)。

第二章   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

第四条评审组织

各学科组负责所长奖学金初审,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所长奖学金的终审。

研究生部负责奖学金的申请及发放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评审程序

(一)由本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需提供):

1.奖励申请表:1份。

2.奖励申报成果简表(电子版),其中代表性论文必须是已经正式(接受)发表且可检索,对于在能提供DOI码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提供DOI码。

3.提供代表性论文首页或代表性成果证明页面等电子版。

(二)研究生部负责汇总申请材料,送各学科组;

(三)各学科组负责本学科的初评,可以根据申报材料评审,必要时也可组织申请者做报告,研究生部配合;

(四)各学科组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本学科差额推荐人选及推荐意见;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并确定最后获奖名单,然后上报主管所领导批准。

第六条评选时间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3月申请者下载奖学金申报表,提交所需材料,4月完成初评和终审工作,6月底前颁奖。

第三章    其他

第七条研究生应坚持诚信为本。申报材料不实者,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本奖学金获奖资格,追回奖学金和证书,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八条本奖学金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半导体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所长奖学金章程》的通知 半发研字〔20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