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激励思想健康、品德优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在学研究生,研究所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所长奖学金章程》,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1年3月5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所长奖学金章程
为激励思想健康、品德优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在学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特设立所长奖学金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第一条参评对象
由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导师指导的、已入所从事科研工作且未受到任何处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评选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团结同学、遵守科研道德。
(二)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研究,积极投身于科学研究事业。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位课程成绩优良。
(四)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五)取得了优异的科研成绩,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技术突破以及专利和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成果。
(六)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与择优评选,自动取得下一年度“所长奖学金”荣誉称号,但不再享受物质奖励。
(七)三年制硕士生/博士生在所期间获得所长奖奖励次数不能超过1次,五年制硕博生/直博生在所期间获得本奖励次数不能超过2次。
(八)已获所长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再次用于申请本奖励。
第三条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一)择优评选的所长奖学金名额占在学研究生人数的5%,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计。
(二)奖学金每人3000元(已获国家奖学金者不再享受)。
第二章 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
第四条评审组织
各学科组负责所长奖学金初审,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所长奖学金的终审。
研究生部负责奖学金的申请及发放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评审程序
(一)由本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需提供):
1.奖励申请表:1份。
2.奖励申报成果简表(电子版),其中代表性论文必须是已经正式(接受)发表且可检索,对于在能提供DOI码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提供DOI码。
3.提供代表性论文首页或代表性成果证明页面等电子版。
(二)研究生部负责汇总申请材料,送各学科组;
(三)各学科组负责本学科的初评,可以根据申报材料评审,必要时也可组织申请者做报告,研究生部配合;
(四)各学科组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本学科差额推荐人选及推荐意见;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并确定最后获奖名单,然后上报主管所领导批准。
第六条评选时间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3月申请者下载奖学金申报表,提交所需材料,4月完成初评和终审工作,6月底前颁奖。
第三章 其他
第七条研究生应坚持诚信为本。申报材料不实者,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本奖学金获奖资格,追回奖学金和证书,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八条本奖学金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半导体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