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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规章制度 研究生部 2020-12-15阅读量:

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学位〔2020〕19号)的精神,研究所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0年12月15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以及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学位〔2020〕19号)的精神,明确要求、加强规范、提高论文质量,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人员范围

本所全体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普通招考博士生)。

二、选题和开题

(一)选题要求

(1)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学位论文题目。选题应与国家、中国科学院以及研究所的战略发展目标相契合,应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

(2)选题期间应系统阅读相关文献与资料,熟悉本研究领城发展现状与趋势。充分运用已掌握的专业知识,科学、合理地选择研究内容,并进行系统分析。选题应注重可行性和创新性,工作量要适度。

(二)开题报告要求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总体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要求逻辑思维清晰、文字简明扼要。开题报告包括书面报告(3000字以上)和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1)选题目的与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即文献综述);

(3)研究方案(目标、内容、方法、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

(4)课题已取得的进展与未来规划;

(5)科研条件、时间安排等;

(6)主要参考文献。

口头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1)选题的意义与国内外研究现状;

(2)研究方案(目标、内容、方法、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

(3)课题已取得的进展;

(4)科研条件、时间安排等。

(三)开题报告时间安排

(1)硕士

硕士的开题报告一般在硕士二年级秋季学期的12月份进行,未按时通过开题报告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转博。秋季学期未及时进行开题报告或者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硕士研究生,可在3-4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连续两次未通过开题报告者,提交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重新选择导师或按退学处理。重新选择导师的硕士研究生,可在3-4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此次开题报告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考核。重新选择导师且未通过开题考核者,按退学处理。具体做开题报告时间以每年研究生部的通知为准。

(2)博士

硕转博研究生博士阶段的开题报告以硕士期间的开题报告为准,可不进行开题报告。直博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在入学后的第二个秋季学期的12月份进行。统招博士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在入学后的第一个秋季学期12月份进行。未按时通过开题报告的博士研究生,可在3-4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报告。连续两次未通过开题报告者,提交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重新选择导师或按退学处理。重新选择导师的博士研究生,可在3-4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此次开题报告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考核。重新选择导师且未通过开题考核者,按退学处理。具体做开题报告时间以每年研究生部的通知为准。

三、中期考核

(一)中期考核的要求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研究计划的可行性验证,按期完成的预见性等方面。对于选题不切实际、难以按期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尽早更换论文选题,或调整研究计划,保证博士学位论文既有创新性研究内容,又能按时完成。报告形式包括书面报告(5000字以上)和口头报告。其主要内容均为:

(1)课题开题情况;

(2)阶段研究情况与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可行性。

(二)中期考核的时间安排

(1)硕士

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在硕士三年级秋季学期的10月份进行,未通过考核的研究生不能进行硕转博。相关研究生可在3-4个月内进行第二次申请,两次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可按退学处理。具体中期考核时间以每年研究生部的通知为准。

(2)博士

直博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的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的10月份进行。未通过考核的直博生,可在3-4个月内进行第二次申请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直博生,提交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重新选择导师或按退学处理。重新选择导师的直博生,可在十个月内申请重新中期考核。此次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考核。重新选择导师且未通过中期考核者,按退学处理。

硕博连读生:中期考核一般在硕士入学后的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的10月份进行;已在转博前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博连读生须进行博士阶段的中期考核,一般在硕士入学后的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的10月份进行。未通过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可在3-4个月内进行第二次申请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硕博连读生,提交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重新选择导师或按退学处理。重新选择导师的硕博连读生,可在十个月内申请重新中期考核。此次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考核。重新选择导师且未通过中期考核者,按退学处理。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的第三学年秋季学期的10月份进行。未通过考核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可在3-4个月内第二次申请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未通过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提交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可按退学处理。

所有博士生须在毕业前半年通过中期考核,未能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毕业答辩。具体中期考核时间以每年研究生部的通知为准。

四、考核方式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均采取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结合的形式。

硕士研究生的口头报告时间一般为10分钟(讲述6分钟,提问4分钟),博士研究生的口头报告时间为一般15分钟(讲述10分钟,提问5分钟)。具体时间请参见当年具体通知。

为保证考核全程的公正性,考核现场需进行录像或录音,以备后期核查。研究生部工作人员将对考核现场进行抽查。

五、实施办法

(一) 研究生在研究生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核小组进行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部每次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 每位研究生的总学制须满足国科大的相关规定;

(三) 研究生部将统计全所当年度延期毕业硕士生和博士生总数超过两人及以上的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在当年需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报告的研究生名单,研究生部将按一定比例选出部分研究生,直接向学位评定委员会重点汇报。

(四) 研究生部组织各学科评审小组对除(三)中直接向学位评定委员会重点汇报之外的其他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报告进行评议,考核小组对相关研究生的成绩进行排序,定出排名在后10%的研究生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答辩,如考核小组内被考核人不足10人取1人,超过10人向上取整。

(五) 研究生部将组织(三)和(四)中需要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的研究生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投票排序,以决定其是否通过开题报告或者中期报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在表决过程中,应对其名下的研究生进行回避。研究生部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情况及时公布最终结果。

(六) 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申请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考核组织

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实施,各学科组协助实施。考核小组按学科划分,每个考核小组最少有1名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与指导,考核小组名单须提前向研究生部报备并经其批准。考核小组由5-7人(研究员)组成,经考核小组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考核小组将归纳总结后的评定意见填入《半导体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或《半导体所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表》,交研究生部存档。

第一次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可在3-4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并由研究生部组织,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考核,考核方式同第五条。

七、考核评价因素

考核小组根据以下5个方面,对研究生的报告进行考核:

(1)选题的科学价值与研究内容创新性;

(2)文献阅读/对相关领域的了解;

(3)课题可行性、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文章、专利等);

(4)实验结果和数据的理解与分析;

(5)系统总结归纳和表达能力。

注:不得以学生是否发表论文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

八、其它

(一) 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进行开题报告的考核工作。休学研究生在休学期间可不参与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二) 所有参加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的导师,应严格遵守研究所科研工作保密协议,禁止泄露他人还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导师可以向研究生部提出回避人选(2名以内),并提请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三) 延期毕业学生的考核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四)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若本办法部分内容与所内其他相关政策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半》半发研字〔2020〕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