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规章制度

关于2011届冬季毕业生答辩时间具体安排的通知

规章制度  2010-11-03阅读量:

    2011届冬季毕业生:

    我所冬季毕业答辩的截至时间定为2010年12月1日,“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关闭时间为12月10日。请相关毕业生在本月10日前以邮件形式告知研究生部答辩的具体时间并开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

    联系邮箱:yxl@semi.ac.cn

    联系电话:82304014

    附: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研究生学位课程与发表文章的暂行规定

    (2005年7月12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针对现阶段我所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位课程、学分及发表文章暂作如下规定。

    我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修满规定的学分是取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规定的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应取得的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社会实践等部分。

    一、学分

    1、硕士研究生的总学分应不低于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0学分,其他必修环节不低于5学分。

    课程学习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不低于18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包括“自然辩证法”课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1学分、“硕士学位英语”课3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专业学位课由各导师从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选定。

    其余部分为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

    2、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硕士生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另需完成博士学位要求的公共课(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英语)和专业课。硕博连读研究生可在论文阶段完成博士学位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学习。硕博连读生的总学分应不低于43学分,课程学习不低于38学分,必修环节不低于5学分。

    硕博连读生应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相关具体规定参见学分第1条),同时需要完成博士学位要求的课程和学分。

    3、博士学位课程学习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课程总学分应不低于10学分。公共学位课及学分为:“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2学分(硕博连读生可以用硕士阶段开设的“自然辩证法与科技革命”课程学分代替),“博士学位英语”课2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6学分。专业学位课的学分不得以硕士生课程的学分代替。

    4、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研究生院本部集中学习课程时间为一年,原则上应完成硕士生课程学习,并至少取得32学分。

    二、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中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社会实践均需完成 ,具体规定参见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 研究生授予学位发表文章规定

    各导师应强调其学生发表文章质量。在学理学硕士研究生至少需发表(含接收)两篇相关学科核心刊物文章,其中一篇为EI、SCI 检索,另一篇为相关学科核心刊物文章;在学工学硕士研究生至少需发表(含接收)两篇相关学科核心刊物文章;在学理学博士研究生至少需发表(含接收)两篇相关学科核心刊物文章,同时需满足SCI检索 ;在学工学博士研究生至少需发表(含接收)两篇相关学科核心刊物文章,同时需满足EI检索 。根据我所具体情况,授理一项或多项专利及EI收录的会议文章相当于一篇SCI或一篇EI。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部。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适用于我所在读研究生。此前执行文件中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研究生部

    20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