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规章制度

关于做好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规章制度  2008-10-16阅读量:

    各相关导师及研究生:

    按照所相关文件规定及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我所研究生实行论文开题报告备案制度。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为申请论文答辩的必要材料之一。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2007级硕士研究生及2008级统考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这一学期的前四个月之前(即今年的12月之前)完成,由导师组织的评审组进行方案论证,导师和评审组对开题内容做出评价,写出评语,并报到研究生部备案。

    二、2007级已签订硕博连读协议书的同学,论文开题报告可以直接按博士生的要求进行,最晚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并到研究生部备案;如果在第四学期末未能达到研究所的要求而不能转为博士,则按照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满足要求后申请硕士学位答辩。

    三、2008级统考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的六个月左右完成,但最晚不得超过一年。由导师组织的评审组进行方案论证,导师和评审组对开题内容做出评价,写出评语,并报到研究生部备案。

    请各位导师在确定好各位研究生的开题时间后,告知研究生部,我们将尽量派人参加。

    --研究生部

    2008年10月16日

    附件:

    1、关于对研究生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

    2、开题报告表格


附件下载:


1.开题报告表格
2.关于对研究生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