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研究所对现行的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研究制订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4年8月26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
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以及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学位〔2020〕19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人员范围
本所全体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普通招考博士生)。
二、选题和开题
(一)选题要求
1.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学位论文题目。选题应与国家、中国科学院以及研究所的战略发展目标相契合,应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
2.选题期间应系统阅读相关文献与资料,熟悉本研究领城发展现状与趋势。充分运用已掌握的专业知识,科学、合理地选择研究内容,并进行系统分析。选题应注重可行性和创新性,工作量要适度。
(二)开题报告要求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总体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要求逻辑思维清晰、文字简明扼要。开题报告包括书面报告(3000字以上)和口头报告。
1.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1)选题目的与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即文献综述);
(3)研究方案(目标、内容、方法、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
(4)课题已取得的进展与未来规划;
(5)科研条件、时间安排等;
(6)主要参考文献。
2.口头报告的主要内容
(1)选题目的与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
(3)研究方案(目标、内容、方法、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
(4)课题已取得的进展与未来规划
(5)科研条件、时间安排等。
(三)开题报告时间安排
1.硕士
硕士的开题报告一般在硕士二年级秋季学期的12月份进行,未按时通过开题报告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转博。秋季学期未及时进行或者未通过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第一次开题报告的硕士研究生,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3个月以后组织第二次开题报告,若未通过第二次开题报告的,由研究生重新选择所在课题组外其他导师进行指导或按退学处理。重新选择导师的硕士研究生,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3个月以后再次组织开题报告,未通过开题考核者,按退学处理。
2.博士
硕转博研究生博士阶段的开题报告以硕士期间的开题报告为准,可不进行开题报告。直博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在入学后的第二个秋季学期的12月份进行。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在入学后的第一个秋季学期12月份进行。未及时参加或者未通过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第一次开题报告的博士研究生,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3个月以后组织第二次开题报告,未通过第二次开题报告的,由研究生重新选择所在课题组外的其他导师进行指导或按退学处理。重新选择导师的博士研究生,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3个月以后再次组织重新开题,未通过开题考核者,按退学处理。
开题报告时间以人事教育处的通知为准。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按照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参加开题考核。未按照研究所的规定参加开题考核达到1年及以上(如遇休学,时间可顺延)的,按退学处理。
通过开题考核报告,在1个月之内未完成系统填报的,视为该次开题考核未通过。
三、中期考核
(一)中期考核的要求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研究计划的可行性验证,按期完成的预见性等方面。对于选题不切实际、难以按期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尽早更换论文选题,或调整研究计划,保证博士学位论文既有创新性研究内容,又能按时完成。报告形式包括书面报告(5000字以上)和口头报告。其主要内容均为:
1. 研究工作的目的与意义;
2. 开题以来研究工作开展情况;
3. 阶段性成果;
4.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可行性;
5. 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
(二)中期考核的时间安排
1.硕士
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在硕士三年级秋季学期的10月进行,具体以人事教育处的通知为准。未及时参加或者未通过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第一次中期考核报告的硕士研究生,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3个月以后组织第二次中期考核,未通过第二次中期考核报告的,按退学处理。
所有硕士生一般在毕业前半年通过中期考核,未能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毕业答辩。具体中期考核时间以每年人事教育处的通知为准。
未及时参加或者未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报告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春季硕转博。
2.博士
直博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的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的10月进行。未及时参加或者未通过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第一次中期考核报告的直博生,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3个月以后组织第二次中期考核,未通过第二次中期考核报告的,由博士研究生重新选择所在课题组外的其他导师进行指导或按退学处理。重新选择导师的直博生,须在10个月后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再次组织中期考核,未通过中期考核者,按退学处理。
硕博连读生:中期考核一般在硕士入学后的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的10月进行,具体时间以人事教育处的通知为准。已在转博前通过硕士中期考核的硕博连读生须进行博士阶段的中期考核,一般在硕士入学后的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的10月进行。未及时参加或者未通过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第一次中期考核报告的博士研究生,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3个月以后组织第二次中期考核,未通过第二次中期考核报告的,由博士研究生重新选择所在课题组外的其他导师或按退学处理。重新选择导师的博士研究生,须在10个月后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再次组织中期考核,未通过中期考核者,按退学处理。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的第三学年秋季学期的10月进行。未及时参加或者未通过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第一次中期考核报告的博士研究生,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在3个月以后组织第二次中期考核,未通过中期考核者,按退学处理。
所有博士生一般在毕业前半年通过中期考核,未能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毕业答辩。具体中期考核时间以每年人事教育处的通知为准。
硕士、博士研究生未按照研究所的规定参加中期考核达到1年及以上(如遇休学,时间可顺延),按退学处理。
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报告,在1个月之内未完成系统填报的,视为该次中期考核未通过。
四、考核方式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均采取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结合的形式。
硕士研究生的口头报告时间一般为10分钟(讲述6分钟,提问4分钟),博士研究生的口头报告时间一般为15分钟(讲述10分钟,提问5分钟)。具体时间请参见当年具体通知。
五、实施办法
(一) 研究生在人事教育处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科评审小组进行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具体时间以人事教育处每次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 每位研究生的总学制须满足国科大的相关规定。
(三) 人事教育处将统计全所当年度延期毕业硕士生和博士生总数达两人及以上的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在当年需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报告的研究生名单,人事教育处将按一定比例选出部分研究生,直接向学位评定委员会重点汇报。
(四) 人事教育处组织各学科评审小组对除(三)中直接向学位评定委员会重点汇报之外的其他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报告进行评议,学科评审小组对相关研究生的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在后10%的研究生。如考核小组内被考核人数不足10人取1人,超过10人向上取整。人事教育处届时组织以上研究生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答辩。
(五) 人事教育处将组织(三)和(四)中需要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的研究生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议,以决定其是否通过(第一次)开题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人事教育处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情况及时向研究生本人通知(第一次)开题报告或者中期报告的最终考核结果。
(六) 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申请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考核组织
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学科组协助实施。学科评审小组按学科划分,每个学科评审小组最少有1名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与指导,学科评审小组名单须提前向人事教育处报备并经其批准。学科评审小组由5-7人(研究员)组成,经学科评审小组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学科评审小组将归纳总结后的评定意见填入《半导体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或《半导体所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表》,交人事教育处存档。为保证考核全程的公正性,各学科评审小组组织考核现场需进行录像或录音,以备后期核查。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将对考核现场进行抽查,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七、其它
(一) 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进行开题报告的考核工作。休学研究生在休学期间可不参与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二) 所有参加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的导师,应严格遵守研究所科研工作保密协议,禁止泄露他人还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参加考核研究生的导师可以向人事教育处提出回避考核评委人选(2名以内),并提请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三) 延期毕业学生的考核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四) 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若本办法部分内容与所内其他相关政策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半发人教字〔2023〕7号)同时废止。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半发人教字〔2024〕2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