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通上海图书馆馆藏图书代借服务的通知 [2010-11-12] |
1. 借书范围:可代借的图书在目录中的“馆藏类型”必须显示为“参考外借资料”,且“状态”必须显示为“归还”,否则不提供代借。 2. 借期:异地代借图书的借期为两周(不含途中)。 3. 借书费用:异地往返快递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由借书者本人承担。 4. 图书过期、丢失与损坏:按照上海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办理。 半导体所图书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