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作图书馆的工作安排及要求,从即日起不再接收馆际互借申请,需要在2月16日前归还的图书请务必于1月25日下班前归还至所图书馆。如此时不还则请读者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归还,否则需自理因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自2月14日(星期一)起,馆际互借服务工作恢复正常。
祝大家节日愉快!
图书馆
20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