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2014-02-21]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所文书档案工作,加强文书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文书档案建档规范》,结合我所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书档案是研究所各项管理工作的历史记录,是反映研究所历史的真实记载,是所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  文书材料的归档
第三条 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中科院半导体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第三章 归档文件的收集、整理
第四条 各职能处室的兼职档案员于每年年底及第二年年初进行归档文件的收集,收集范围参照研究所文件档案归档范围的内容进行,并注意收集日常工作中形成非红头文件的材料,如重要会议、活动、计划总结、统计报表、报告等各类载体材料。
第五条 文书材料整理归档要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不同保存价值,使归档的文件真实地反映各项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
第六条 按照中科院“文书档案建档规范”要求,我所的文书档案整理,既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具体整理方法及要求执行《中国科学院文书档案建档规范》标准。
第七条 为保证档案质量,各部门在日常公文处理时,要严格按照《中科院半导体所公文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办理。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纸质良好,字迹清晰,严禁用铅笔和园珠笔书写、签批。
    第八条 归档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
    2.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3.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前将整理好的文件,向所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条  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检索工具,为档案的查找、利用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  档案库房要做好防盗、防窃密、防火、防虫、防鼠、防潮工作,并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涉密档案的借阅须按照保密规定办理,外单位查阅档案需凭写明有借阅目的和范围的介绍信,经所领导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档案室内阅看。
第十三条  档案严禁拆卷、涂改、污损和擅自翻印、转借,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行政纪律处分或按违反《档案法》论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附: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一、综合管理类

1.1

会议文件材料

 

1.1.1

所长办公会议(所务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文件

材料

永久

1.1.2

研究所召开的重要会议(发展战略研讨会等)

 

1.1.2.1

会议通知、出席名单、日程安排、负责人讲话、形成的决议、纪要和重要的声像材料

永久

1.1.2.2

会议代表发言、典型材料和简报等

30年或10年

1.1.2.3

本单位召开的一般专业会议材料

30年

1.1.3

本单位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电报、电话记录、讲话等

30年

1.2

本单位领导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2.1

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报告、述职报告

永久

1.2.2

所领导中期考核报告等材料

永久

1.2.3

本单位所长任期内的审计报告

永久或30年

1.2.4

本单位领导班子换届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

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3.1

工作计划、总结、发展规划等文件材料

 

1.3.1.1

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发展规划文件材料

永久

1.3.1.2

职能部门及研究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

30年

1.3.2

本单位的请示、批复文件材料

 

1.3.2.1

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永久

1.3.2.2

本单位重大的专题报告、典型调查报告

永久

1.3.2.3

具体业务问题的请示、报告与上级机关的批复等文件材料

30年

1.3.2.4

一般事务性的请示、报告与上级机关的批复等文件材料

30年

1.3.3

本单位在各项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3.3.1

普查方案、报告、总结和综合结果

30年

1.3.3.2

原始记录

10年

1.3.4

反映本单位历史、工作活动的编辑出版物

 

1.3.4.1

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所刊、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30年

1.3.5

反映本单位重大纪念活动(院庆、所庆及院士和著名科学家百年诞辰纪念)形成的照片、音像、展览片、出版物等文件材料

永久

1.3.6

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1.3.6.1

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的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音像等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1.3.6.2

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1.3.7

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1.3.7.1

上级机关针对本单位颁发的决议、决定、指示及重要贺电、贺信等文件材料

永久

1.3.7.2

非隶属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单位职能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材料

永久

1.3.7.3

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和非隶属上级机关颁发的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会议讲话等文件材料

30年

1.3.7.4

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材料

30年

1.3.8

本单位在上级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上的典型发言、经验介绍等材料

30年

1.3.9

本单位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30年

1.3.10

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的文件(包括报刊转载)

30年

1.3.11

本单位推选人大代表有关材料

30年

1.3.12

本单位获得院(省、部)级以上的荣誉证书(或原件照片)和奖励证书等

永久

1.4

文秘工作文件材料

 

1.4.1

上级或本单位批准的机构(含临时机构)设置、变动情况及印章启(停)用等文件材料

永久

1.4.2

公文管理有关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30年

1.5

综合信息统计工作材料

 

1.5.1

本单位各种综合统计年度报表、重要专项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年度数据评估材料

永久

1.5.2

统计信息工作的重要报告、总结

30年

1.5.3

上级统计信息工作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

10年

1.6

审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1.7

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1.7.1

有院级以上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30年

1.7.2

有本单位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30年

1.7.3

一般情况的

10年

1.8

监察工作形成文件材料(含案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1.9

保卫技术安全工作文件材料

 

1.9.1

保卫、技安工作年度及重要专题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30年

1.9.2

保卫、技安工作有关条例、责任制、规章制度

30年

1.9.3

本单位重大安全事件及重大案件的调查报告、处理情况等文件材料

永久

1.9.4

治安、消防和安全检查及奖惩材料

30年

1.9.5

上级机关颁发的保卫、技术安全、治安工作的文件材料

10年

1.10

日常工作中上报给所领导签批的《内部签批件》材料

30年或10年

二、党群工作类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2.1

本单位党代会会议文件材料

 

 

2.1.1

 

请示、批复、代表名单、议程、工作报告、选举结果、领导人讲话、会议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及重要的声像材料等文件材料

永久

2.1.2

大会发言、代表提案及其办理结果、简报、总结等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2.1.3

贺电、贺信、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未通过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和总结等一般性文件材料

30年或10年

2.2

党委(党组、党总支)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2.1

本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和纪委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决定、通报等文件材料

永久

2.2.2

党委(党组、党总支)换届选举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等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

2.2.3

本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和纪委有关重大、重要问题的请示和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指示等文件材料

永久

2.2.4

本单位知名人物、重大事件形成的申诉、复查、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5

本单位形成的重大专案材料和重大惩处材料

永久

2.2.6

本单位党员名册及党员基本情况年度统计报表

永久

2.2.7

党委(党组、党总支)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

30年

2.3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3.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总结、报告和重要专题的总结、报告

永久

2.3.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规划等

30年

2.3.3

半年、季度、月份计划、小结和一般专题的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10年

2.3.4

年度和年度以上综合的统计报表

永久

2.3.5

专题、典型的调研报告及专题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0年

2.3.6

半年的、季度的、月份的统计报表和一般调研材料

10年

2.4

政治思想宣传工作文件材料

 

2.4.1

本单位对党员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30年

2.4.2

本单位在上级党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上的典型材料、专题发言、经验介绍等文件材料

30年

2.4.3

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编办的宣传教育刊物、简报等

10年

2.5

统战工作文件材料

 

2.5.1

统战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报告

30年

2.5.2

本单位落实统战政策有关材料

永久或30年

2.5.3

本单位参加各级政协会议、登记表等

30年

2.5.4

本单位民主党派、党外人士情况登记表、名册及统计报表

30年

2.6

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6.1

党支部建立、换届、改选报告及党委(党总支)的批复

永久

2.6.2

各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先进支部的事迹材料、典型调查报告等

30年

2.6.3

支部在执行党委决议中形成的材料

10年

2.6.4

年度及重要专题的组织发展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0年

2.6.5

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存根

10年

2.6.6

党费交纳及使用情况的报告

10年

2.6.7

党员奖惩材料

30年

2.7

纪检工作文件材料

 

2.7.1

本单位纪检组织成立、印章启用、成员改选的决定、通知

永久或30年

2.7.2

年度及重要专题的纪检工作总结、报告

30年

2.7.3

处理党员违纪案件的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2.7.4

党员申诉、复查报告、复查结论及复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2.7.5

纪检工作统计表

30年

2.7.6

上级纪检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

10年

2.7.7

创新文化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或10年

2.7.8

本部门工作中上报给所领导签批的《内部签批件》

30年或10年

2.8

共青团工作文件材料

 

2.8.1

团代会文件材料(同党代会归档材料)

永久或30年

2.8.2

团委(团总支)成立、换届的报告和批复、印章启用通知

永久

2.8.3

团委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30年

2.8.4

各团支部成立、改选的报告及材料

30年

2.8.5

组织发展工作形成的材料

30年

2.8.6

团内奖惩材料

30年

2.8.7

在上级团委召开会议上的典型发言、经验介绍

30年

2.8.8

年度统计报表

30年

2.8.9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10年

2.9

群众工作文件材料

 

2.9.1

职代会文件材料

 

2.9.1.1

请示、批复、代表名单、议程、工作报告、选举结果、领导人讲话、会议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及重要的声像材料等文件材料

永久

2.9.1.2

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总结

30年

2.9.2

工会工作文件材料

 

2.9.2.1

工代会材料(同职代会归档材料)

永久或30年

2.9.2.2

年度的工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0年

2.9.2.3

工会改选的报告及批复

30年

2.9.2.4

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事迹材料

30年

2.9.2.5

工会财务预、决算表(可存会计档案)

30年

2.9.2.6

关于职工福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0年

2.9.3

妇女工作活动中产生的重要材料

 

2.9.3.1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2.9.3.2

奖励及对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的处分材料

30年

2.9.3.3

女职工、育龄妇女、独生子女等名册

30年

2.10

日常工作中上报给所领导签批的《内部签批件》材料

30年或10年

三、科研管理类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3.1

科研计划管理文件材料

 

3.1.1

本单位科研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科研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永久

3.1.2

本单位科研管理工作的综合性报告、典型调查材料

30年

3.1.3

本单位制定科研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0年

3.1.4

本单位科研课题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课题立项、结题汇总表

永久

3.1.5

本单位科研管理中各类汇总上报的、年度的统计表和年度在研课题一览表、年度数据评估材料

永久

3.1.6

科研管理工作中重要的文件材料

 

3.1.6.1

本单位对定位、学科发展方向等重大业务问的请示与批复

永久

3.1.6.2

本单位对专项业务问题的请示与批复

30年

3.1.6.3

本单位对一般业务问题的请示与批复

10年

3.1.7

本单位主办的科研管理工作会议材料

 

3.1.7.1

会议通知、人员名单、日程安排、领导讲话,重要报告、决定、纪要以及重要的声像材料

永久或30年

3.1.7.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等

10年

3.1.8

本单位参加重要科研管理工作会议所做的经验交流材料

30年

3.1.9

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科研发展计划、规划及科研管理文件的定稿

30年

3.1.10

以研究所名义与外单位签订的科研协议书、技术合同等材料

永久或30年

3.1.11

上级机关检查本单位科研工作的材料

30年

3.1.12

上级颁发有关科研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

30年

3.2

成果、专利、院地合作管理文件材料

 

3.2.1

本单位申报院(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综合性上报材料及获奖审批结果等文件材料

永久

3.2.2

有关成果、专利、院地合作工作的综合报告、工作总结

30年

3.2.3

本单位制定的有关成果、专利、院地合作方面有关文件

30年

3.2.4

本单位成果汇编、论文目录汇编等资料

永久

3.2.5

重要报刊对本单位科研成果的报道和本单位成果统计资料

30年

3.2.6

专利(包括申请、授权、转让)管理性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3.2.7

本单位主办或参加的成果展览会文件(请示与批复、计划、总结、展览设计、宣传报道、展出效果统计资料等)和声像等材料

30年

3.2.8

成果推广、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材料

 

3.2.8.1

科技成果推广机构成立、职能及干部任命等材料

永久或30年

3.2.8.2

年度的、综合性的工作总结、报告

30年

3.2.8.3

以研究所名义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协议等资料

永久

3.2.8.4

研究所制定成果推广、技术咨询工作的管理性文件材料

30年

3.2.8.5

上级有关成果、专利、院地合作工作有关规定

10年

3.3

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开放实验室重要管理文件材料

 

3.3.1

成立实验室的申请、论证报告和审批文件

永久

3.3.2

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名单及其换届的请示与批复

永久

3.3.3

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开放实验室工作报告、总结

30年

3.3.4

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开放实验室验收、评估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3.3.5

审计部门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永久或30年

3.4

科技保密工作材料

 

3.4.1

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成立、改选及组成人员名单

30年

3.4.2

科研项目的保密申报及审批材料(可归课题档案)

30年

3.4.3

有关科技保密工作的综合性报告和总结

30年

3.4.4

研究所制定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30年

3.4.5

上级有关科技保密工作规定、条例等法规文件

10年

3.5

学术委员会工作材料

 

3.5.1

学术委员会成立、改选文件材料和成员名单

永久

3.5.2

学术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

永久

3.5.3

学术委员会章程

30年

3.5.4

学术委员会组织学术活动材料

30年

3.6

日常工作中上报给所领导签批的《内部签批件》材料

30年或10年

四、外事工作类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4.1

本单位与各国签订的国际合作研究计划,外事工作总结及年度执行计划等文件材料

永久

4.2

本单位与各国签订的协议、协定、合同、备忘录、会议纪要、换文正本(或副本)等外事文件材料

永久

4.3

 

本单位执行国际协议、协定、合同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4.4

本单位参加国际学术组织的相关材料

永久

4.5

本单位主办、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

 

4.5.1

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会议简报、新闻报道等文件材料

30年

4.6

出国考察、访问、讲学、参加国际会议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4.6.1

本单位组织或参加的代表团、著名学者出访或接待国外代表团著名学者来访的相关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4.6.2

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会谈记录、纪要、总结、简报及声像等材料

30年

4.6.3

出国审批手续、具体事务性的文件材料

30年或10年

4.6.4

一般性的考察、访问、讲学等文件材料

10年

4.7

接待外宾、华裔学者来访形成的文件材料

 

4.7.1

请示、批复、接待日程安排、总结、简报等文件材料

30年

4.7.2

具体事务性的文件材料

10年

4.7.3

单方邀请或外宾、华裔学者顺访来华等形成的事务性文件

10年

4.8

本单位(或所领导)与国外团体、个人来往的贺电、贺信和涉及本单位工作的信函

30年或10年

4.9

外事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材料

10年

4.10

日常工作中上报给所领导签批的《内部签批件》材料

30年或10年

五、人事工作类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5.1

本单位人事工作年度计划、报告和总结

30年

5.2

人员管理有关材料

 

5.2.1

本单位干部任免文件材料

 

5.2.1.1

本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永久

5.2.1.2

本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调整的文件材料

永久

5.2.2

本单位职工名册及职工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

永久

5.2.3

上级下达本单位年度人员编制及劳资计划

永久

5.2.4

岗位评聘文件材料

 

5.2.4.1

本单位各类人员高级岗位评聘的结果性文件材料

永久

5.2.4.2

本单位各类中级及以下人员岗位(专业技术、行政职务)评聘的结果性文件材料

30年

5.2.5

职工奖惩材料

 

5.2.5.1

职工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有政策性待遇的文件材料

永久

5.2.5.2

职工获一次性奖励的或局级以下的

30年

5.2.5.3

有关人员给予处分属问题严重的

永久

5.2.5.4

有关人员给予处分属一般问题的

30年

5.2.6

本单位两院院士增选的批准通知及其申报等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5.2.7

本单位出席全国人代会、政协会议代表名单和登记表等

永久

5.2.8

科技副职等文件材料

30年

5.2.9

本单位职工因私出境等相关材料

30年或10年

5.3

工资福利有关材料

 

5.3.1

职工录用、转正、调资、定级、提职、晋级、辞职等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5.3.2

调资依据、规定和调资计划、方案、统计表和总结等

30年

5.3.3

调资人员名册(工资变动表)

30年

5.3.4

职工劳保福利、保健津贴、医疗保险、疗养等有关规定

30年

5.3.5

职工的评残、抚恤、死亡等材料

永久或30年

5.3.6

人员调动的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10年

5.4

解决两地分居有关文件

30年

5.5

复员军人安置有关文件

30年

5.6

院公费留学有关申报、审批文件

30年

5.7

上级颁发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办法

10年

5.8

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等文件材料

30年

5.9

离退休工作材料

 

5.9.1

离退休人员花名册

30年

5.9.2

离退休年度统计报表

30年

5.9.3

年度工作总结和重要问题的请示与批复

30年

5.9.4

有关老干部待遇和日常工作等文件材料

30年

5.10

日常工作中上报给所领导签批的《内部签批件》材料

30年或10年

六、研究生工作类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6.1

本单位研究生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报告

30年

6.2

研究生培养、管理文件材料

 

6.2.1

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名单、毕业分配情况等

永久或30年

6.2.2

研究生汇总统计表和导师名单

30年

6.2.3

派出留学有关材料

30年

6.2.4

上级研究生管理工作等文件

10年

6.3

博士后流动站的设立与博士后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6.4

在职人员专业培训工作材料

 

6.4.1

在职人员授予学位、出国留学等文件材料

30年

6.4.2

在职人员培训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30年或10年

6.5

学位委员会文件材料

 

6.5.1

学位委员会成立、改选组成人员的上报材料及审批件

永久

6.5.2

学位委员会章程等相关工作材料

30年

6.5.3

荣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院长奖”等文件材料

30年

6.6

日常工作中上报给所领导签批的《内部签批件》材料

30年或10年

七、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7.1

财务管理文件材料

 

7.1.1

本单位科学事业经费年度(预)决算报表及批复(也可放入会计档案中)

永久

7.1.2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检查报告、年度总结及经费分配情况的文件材料

30年

7.1.3

上级有关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等文件材料

10年

7.2

资产和物资管理文件材料

 

7.2.1

本单位国有资产统计表及财产清册、清产核资清册等文件材料

永久

7.2.2

本单位土地使用权籍管理的文件材料(含在外地建立的工作机构等)

永久

7.2.3

所区规划、征地、拆迁和租用土地协议书、合同书等文件材料(征地的申请、许可证及政府颁发的土地证等)

永久

7.2.4

本单位国有资产(房地产)汇总统计表、房地产交接凭证、清册及汇总表等文件材料

永久

7.2.5

本单位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相关的文件材料

永久

7.2.6

本单位房产、整体规划红线图等有关的文件材料

永久

7.2.7

本单位购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合同

永久

7.2.8

本单位对所属公司等使用固定资产(包括房产)的管理文件材料

永久

7.2.9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等文件材料

永久

7.2.10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清产核资及物资检查报告与总结等文件材料

30年

7.2.11

办公设备、物资的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等文件材料

30年或10年

7.2.12

其他重要资产(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文件  材料

30年或10年

7.2.13

职工住房申请、分配、出售规定、方案、细则等文件材料

30年

7.2.14

国有资产、物资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等

30年

7.2.15

职工住房、购房等情况统计与调查表

30年

7.3

日常工作中上报给所领导签批的《内部签批件》材料

30年或10年

八、基建、行政与后勤工作类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8.1

基建工作文件材料

 

8.1.1

本单位年度综合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及上级批复等文件材料

永久

8.1.2

上级下达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务预决算相关材料

永久

8.1.3

基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请示与批复

永久

8.1.4

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批复及经费使用、分配方案等文件材料

30年

8.1.5

基建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及统计年报表

30年

8.1.6

基建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性文件材料

10年

8.1.7

本单位办公楼及办公用房的维护等文件材料

10年

8.2

行政与后勤工作文件材料

 

8.2.1

行政与后勤工作的计划与总结

30年

8.2.2

职工医疗保健方案、医疗检查报告等

30年

8.2.3

后勤保障部门及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承包合同、协议、方案等

30年

8.2.4

行政与后勤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及实施细则与年度统计报表

30年

8.3

日常工作中上报给所领导签批的《内部签批件》材料

30年或10年

九、所属公司类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9.1

公司成立、歇业有关文件材料

 

9.1.1

 

申请公司成立相关的文件材料(可行性论证报告、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与批复及批文

永久

9.1.2

公司开业申请表(或变更申请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副件)等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9.1.3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人任免及所有制形式等材料

永久或30年

9.1.4

公司变更、歇业等相关的文件材料

永久

9.1.5

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保证书、公司法人证书及资金及房屋证明

永久或30年

9.1.6

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0年

9.2

公司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2.1

科技咨询、技术开发等工作管理条例规定

10年

9.2.2

技术开发、研究合作中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30年

9.2.3

技术开发利用效果统计、信息反馈等材料

10年

9.2.4

公司经营年度财务决算及收益情况

30年

9.2.5

公司的工作简报、会议纪要及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或10年

9.2.6

公司年度统计报表

30年

9.3

所属工厂文件材料

 

9.3.1

年度生产计划、工作总结

30年

9.3.2

生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0年

9.3.3

与外单位签订的生产合同、有关协议等材料

10年

9.3.4

年度生产统计报表

30年

9.3.5

内部承包合同、协议

30年

十、档案管理类

序号

文件内容

保管期限

10.1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10.1.1

本单位制定的档案工作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0年

10.1.2

本单位制定的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案卷类目等

30年

10.1.3

上级颁发档案工作法规文件      

30年

10.2

档案管理总结性文件

 

10.2.1

上报主管业务机关的档案工作总结、报告

10年

10.2.2

上级检查本所档案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10.2.3

档案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30年

10.3

档案鉴定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0.3.1

鉴定小组成员名单、鉴定方案、计划及依据性文件

10年

10.3.2

鉴定后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0.4

本单位向有关部门接收或移交的档案清册

永久

10.5

本单位的基础数据汇集、专题汇编等编研材料

30年

十一、涉密档案类

 

文书档案中涉密档案统一归到此类,其具体保管期限参照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