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ister TagPrefix="uc" TagName="clicktimes" Src="../../../aspx/clicktimes.ascx" %> <%@ Register TagPrefix="uc" TagName="getclicktimes" Src="../../../aspx/getclicktimes.ascx" %> 财务资产处-通知公告
首  页
岗位职责
财务报销制度
工资与住房公积金
固定资产与税务
课题经费管理
职工福利及其他
其他子站链接
 首 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返还2004年2月前已交养老基金的通知
王军 2010-04-12 点击次数:

各位老师:

    1. 2004年2月份之前已经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曾经交过一段时间的养老基金,现予以返还。

    2. 从2004年2月至2010年3月期间退休的职工,财务处已在其退休时以现金形式返给个人。

    3. 对于2004年2月份前已交过养老基金且未退休的职工,财务处已于4月9日(上周五)把养老基金一次性汇到您的工资账户,请注意查询。

财务资产处

2010.4.12



 
网站导航 | 地理位置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